來源:華僑報,版面:澳門新聞
2011/02/09
【特訊】「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一月十九日於北京發佈《第二十七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代表澳門的澳門互聯網研究學會參與是次報告發佈會,並同時發佈「澳門互聯網研究計劃」第九次「澳門互聯網使用現狀統計報告」。「澳門互聯網研究計劃」主持人兼易研網絡研究實驗室研究總監張榮顯博士在發佈會上報告了澳門最新的互聯網使用調查結果,並總結了從0一年起首個十年內,九次調查所顯示的本澳互聯網使用的特徵。張榮顯博士表示,本澳互聯網發展在十年間有了顯著的發展和新景象。經過十年發展,本澳互聯網使用目前已進入平穩發展狀態,移動式的無線上網逐漸成為本澳網民連網的主流,移動上網族群無論在個人特徵、網上工具使用,以及對互聯網的態度上都與只以固定方式上網的網民存在顯著的差異,他表示今後不能再將「網民」視為一個無差異的整體,必須分開檢視不同類型網民的網絡使用行為及評估可能帶來的影響。網絡使用平穩發展 去年澳門的家庭電腦連網率為87%,達十五萬五千台。家用連網電腦中,97%以寬頻方式連網。調查結果顯示,澳門互聯網使用已經進入平穩發展狀態,如考慮抽樣誤差,上網率徘徊在七成左右,網民逾三十五萬。各類人口特徵中,以男性(70%)、18-24歲(100%)、學生(97%)、大學本科(98%)、未婚(92%)、家庭收入較高的2.4萬元以上(86%)人士的上網率最高。不過,把網民按年齡劃分,四十歲以上的網民的上網率較去年有所下降,顯示年齡較大的網民有流失的跡象。無線上網網民有別於固定者 十年的調查結果見證了一些變化,例如寬頻連網取替了撥號連線的方式,手機及手提電腦的使用不斷增大等,近年的發展趨勢是移動上網方式越來越受到網民的歡迎,無線上網的使用規模不斷擴大,移動式的無線上網逐漸成為本澳網民連網的主流,近半網民已經加入移動上網行列(45%)(包括由網絡供應商提供的無線網絡和用戶自行架設的無線網絡),由2006年的11%增長至2010年的45%,在所有網民中,網絡供應商的無線網絡滲透率有19%,用戶自行架設的無線網絡使用更佔27% 把網民按上網方式及上網工具細分成A)是用「手提電腦」無線上網族(5%)、B)只用「手機」無線上網族(4%)、C)會用「手提電腦和手機」無線上網族(10%)。另外把使用自行架設無線網絡的網民統稱為D)有用固定Wifi族(27%);把只以回定寬頻方式上網的網民統稱為E)固定寬頻族(55%)。前三類人士是使用由網絡供應商堤供的無線網絡,可於不同的場所移動上網。有用固定Wifi族雖然也是無線上網的一種,不過上網場所相對是較為固定的家中或工作地點等。結果顯示,移動上網族群無論在個人特徵、上網時間、使用工具、上網地點、網上活動參與,以及對互聯網的態度上都與只以固定方式上網的網民存在顯著的差異。上網工具地點喜好各不相同 輕巧的工具造就了移動上網的發展,近年以桌上電腦上網的百分比逐漸下降(87%),相反,以可移動性較高的手提電腦及手提電話上網的百分比則有所上升,百分之三十九的網民去年有用手提電腦上網;百分之十三有用手提電話上網。另外,亦有少部分網民使用平板電腦(如ipad)上網(2%)。無線上網人群的上網地點較其他網民更多元,除家中外,只用手機無線上網、會用手提電腦和手機無線上網兩類人士在街上(19%、13%)或有wifigo的地方(4%、5%)上網的百分比都較其他類別的網民高。無線上網者網上社交較活躍 固定寬頻族網上活動的參與率或使用率都顯著低於其餘四類網民,結果亦顯示,會用「手提電腦和手機」無線上網的網民在網上社交、娛樂、資訊獲取上都較其餘群體活躍,例如他們當中九成五有使用搜尋引擎、九成有瀏覽網上新聞、八成一有使用社交網站、七成八有使用即時通訊軟件等。此外,他們對於互聯網在生活中的重要度(78%),以及作為娛樂(56%)、資訊(66%)、溝通(67%)的來源是重要的比率亦顯著高於其他類型的網民。年輕族是主要的手機上網者 手機無線上網族、手提電腦和手機無線上網族、固定Wifi族三類網民中,18-24歲所佔比例均最多,分別是33%、28%及32%,表示以上三種方式都較受該年齡層的網民歡迎。當中以有使用手機無線上網族的年輕成年網民百分比佔最多,18-24歲所佔比率高於其他年齡層(33%),而且百分比較其他連網方式的網民高。此外,他們在網上社交方面的活動參與率也較高,當中以即時通訊軟件(79%)及社交網站(79%)使用最為突出,即時通訊軟件的使用率亦明顯高於其餘四類網民。上網時間方面,只用手機無線上網者的上網時間較其他類別的網民彈性,他們當中的三成四表示自己沒有固定上網時間,百分比較其他類別的網民高。 張榮顯博士表示,單獨檢視上網普及情況,近兩年的上網率徘徊在七成左右,互聯網在本澳的應用已經進入較深及較廣的層面。進一步把網民按連網方式及使用工具劃分,不同類別的網民除了基本的人口特徵表明他們有顯著的不同外,他們的網上行為,以及對互聯網的態度都存在差異,表示今後不能再將「網民」視為一個無差異的整體,必須分別檢視不同類型網民的網上使用行為及評估可能帶來的影響。